(一)自主招生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
(二)自主招生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随机确定,实行初审合格名单、入选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三级信息公开。
(三)在我校体育测试期间,考生须自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考试过程中出现意外伤害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对查实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学生,我校将依照相关规定取消其自主招生相应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其高考相应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其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
(五)我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六)招生办公室网址:http://zsb.***.cn。邮箱:zsb@***.cn。
(七)咨询电话:0431-85687511。
(八)自主招生工作接受社会各界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监督举报电话:0431-85098259。
东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9年3月
答案来源于:2019年东北师范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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