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考核由“综合考核小组”负责;考核时间安排在2019年3月,具体时间请关注学院网站通知。
综合考核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加强对申请人科研背景、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研究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的综合评价和全面考查。面试环节应重点围绕研究计划考核考生的研究基础与创新潜质。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有针对性地加强对申请人专业伦理、学术道德、思想品质、法律意识等方面的考查。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核过程的相关文字、语音、视频等记录存档备查。考核结果要在学院网站公布。
综合考核包括:专业素质考核、综合素质考核,满分各100分。
1.专业素质考核:
(1)考核内容:具体科目见附表。
(2)考核形式:笔试,时长为150分钟。
2.综合素质考核:
(1)考核内容:考核依据专业和导师的培养要求和考生的具体情况,考察基础理论知识的掌握情况,本学科的前沿知识、背景知识和新的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专业外语的运用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修养等。考核的内容还包括硕士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硕士学位论文、博士研究计划(重点考核)等。要重点考查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研究的潜质以及学术兴趣等,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人才。
(2)考核形式:面试,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
专业素质考核、综合素质考核合格线均为不低于6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