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坚持全面考查,建立与博士研究生培养目标相适应的考核选拔体系,注重对学生专业素养、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的全面考查。
2.强化主体责任,健全以学院为主体的考试招生体系,扩大学院招生自主权;充分发挥和规范博士研究生导师(以下简称“导师”)在人才选拔中的主导作用,在制度设计和选拔程序上进一步强化导师组的权力和责任。
3.确保公平公正,完善覆盖招生全过程的制度监管体系,加强对招生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的制约监督,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公开透明。
4.实行稳步推进,按照“分类指导、分步实施、试点先行、动态调整”的原则,以学科专业为单位,统筹实施考试、招生和管理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先行,稳步推进。
2019年东北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实行回避制度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