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提交给研究生院的材料:
将本人核对无误并签字的《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登记表》(1份)寄送至我校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否则网上报名信息无效,不予准考。具体要求参见我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提交给学部的材料:
以下申请材料须全部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材料顺序一并装订成册于2019年3月5日前寄送至马克思主义学部,在邮件封面注明“博士‘申请-考核’制材料”。
(1)《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登记表》1份;
(2)本科阶段的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
(3)往届生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应届毕业硕士生学生证复印件(应能够明确在校类别及学制)1份,或在读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应届硕士证明原件1份;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1份;
(4)硕士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或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1份;
(5)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1份;
(6)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复印件;
(7)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证明材料;
(8)申请学科或相近学科的两名正高职称专家推荐信,推荐信应对申请人思想品德、道德修养、科学作风、治学态度、外语水平、知识结构、科研能力、工作成果、培养潜力及综合素质作出简要评价;
(9)往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已完成部分的论文文稿;
(10)个人陈述,包括学术背景、研究经历、申请理由、研究计划、参与的科研项目简介及自己在其中的贡献(需要举证)等;
(11)“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
划”考生须同时提交《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考生登记表》一份。
注:跨一级学科申请者需在个人陈述中写明:(1)硕士所学学科、专业与所申请学科之间的关系;(2)对所申请学科的学术兴趣是如何形成的;(3)目前对所申请学科具有何种程度的学术积累,并列举15本读过的相关学术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