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已解决问题

2019年东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拟录取名单确定及公示

2019年东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拟录取名单确定及公示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16 20:58:00 解决时间:2019-01-19 21:34

满意答案

(六)拟录取名单确定及公示

学院在综合评定申请人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基础上,按照报考导师确定拟录取名单,即在同一导师内按照申请人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空缺名额由学院“综合考核小组”根据考生及指导教师状况进行二次分配录取。

学院确定的拟录取名单经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核及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上报给研究生院,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研究生院将对全校拟录取名单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学院在综合评定申请人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基础上,按照报考导师确定拟录取名单,即在同一导师内按照申请人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空缺名额由学院“综合考核小组”根据考生及指导教师状况进行二次分配录取。

学院确定的拟录取名单经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核及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上报给研究生院,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研究生院将对全校拟录取名单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1.实行全面明责制度。学院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本单位招生选拔过程的公平、公正和考核结果全面负责,做到程序规范、分工明确,责权清晰、责任到人,督查到位。

2.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学院在本单位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实施细则、材料审核结果、综合考核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等重要信息,自觉接受监督。认真做好对公开信息的审定核准和咨询解释工作。

3.实行申诉复议制度。学院会及时受理回应所反映的各种问题。申请人如对考核结果存在异议,可在考核结果公布的三个工作日内,向学院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具名提出申诉。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对申诉进行处理。

4.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招生选拔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加大违规查处力度,严格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报考者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应主动回避,不得参与此项工作。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各类专项计划的基本报考条件及要求参见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选拔工作依据本细则和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

2.本办法由历史文化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东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2019年1月19日

东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2019年1月19日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9-01-19 21:34

类似问题答案

2019年东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网上报名
(一)网上报名申请人须登录我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前须仔细阅读我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2份《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登记表》,确认无误并签字。申请人须登录我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前须仔细阅读我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学院博士(阅读详细内容)
2019年东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材料审核及跨学科认定
(三)材料审核及跨学科认定学院“材料审核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认真审核,并在公正评价的基础上给出审核意见,材料审核通过者方可参加综合考核。审核结果和综合考核时间安排会在历史文化学院材料收取报名截止后一个月内公布在历史文化学院网站,审核程序如下:学院“材料审核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认真审核,并在公正评价的基础上给出审核意见,材料审核通过者方可参加综(阅读详细内容)
2019年东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综合考核
(四)综合考核综合考核由学院“综合考核小组”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组织实施,考核结果会在综合考核结束后两周内公布在学院网站。综合考核包括:专业素质考核、综合素质考核。综合考核由学院“综合考核小组”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组织实施,考核结果会在综合考核结束后两周内公布在学院网站。综合考核包括:专业素质考核、综合素质考核。1.专业素质考核:考核方式为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阅读详细内容)
2019年东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个人陈述,包括学术背景、研究经历、申请理由、研究计划、参与的科研项目简介及自己在其中的贡献(需要举证)等
(9)个人陈述,包括学术背景、研究经历、申请理由、研究计划、参与的科研项目简介及自己在其中的贡献(需要举证)等。(10)跨学科申请者需提交一份亲笔签名的学术履历报告,格式自拟。需重点写明:①硕士所学学科、专业与所申请学科之间的关系;②对所申请学科的学术兴趣是如何形成的;③目前对所申请学科具有何种程度的学术积累,并列举15本你读过的相关学术性著作。材料(2)、(阅读详细内容)
2019年东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拟录取名单确定及公示
(六)拟录取名单确定及公示学院在综合评定申请人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基础上,按照报考导师确定拟录取名单,即在同一导师内按照申请人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空缺名额由学院“综合考核小组”根据考生及指导教师状况进行二次分配录取。学院确定的拟录取名单经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核及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上报给研究生院,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研究(阅读详细内容)
2019年东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材料形式审核
1.材料形式审核:“材料审核小组”对申请人提供材料的完备性、真实性进行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不予进入后续的考核程序。“材料审核小组”对申请人提供材料的完备性、真实性进行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不予进入后续的考核程序。(阅读详细内容)
2019年东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提交给研究生院的材料
1.提交给研究生院的材料:将本人核对无误并签字的《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登记表》(1份)寄送至我校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否则网上报名信息无效,不予准考,具体要求参见我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将本人核对无误并签字的《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登记表》(1份)寄送至我校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否则网上报名信息无效,不予准考,具体要求参(阅读详细内容)
2019年东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提交给历史文化学院的材料
2.提交给历史文化学院的材料:申请人须在2019年3月13日前将申请材料(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按照材料顺序装订成一册)寄送至我院,否则报名信息无效,不予准考。材料邮寄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办公室,邮编:130024,联系人:张泰居老师,联系电话:0431-85099418。为确保材料的及时稳妥送达,务必使用邮政EMS快(阅读详细内容)

相关阅读

最新文章
相关学校
招生信息与资讯
技校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