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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东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拟录取名单确定及公示

2019年东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拟录取名单确定及公示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25 12:15:00 解决时间:2019-01-21 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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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拟录取名单确定及公示

学部在综合评定申请人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基础上,在同一导师内按照申请人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

全部录取工作完成后,经学部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核及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报研究生院,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研究生院将对全校拟录取名单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9-01-21 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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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成绩计算办法终成绩=专业素质考核成绩×40%+综合素质考核成绩×60%(阅读详细内容)
2019年东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提交材料
(二)提交材料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1.提交给研究生院的材料将本人核对无误并签字的《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登记表》(1份)寄送至我校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否则网上报名信息无效,不予准考。具体要求参见我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提交给学部的材料以下申请材料须全部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材料顺序一并装订成册,于2019年3月8日前寄送至学部。地(阅读详细内容)
2019年东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注:考生持境外获得的硕士学历学位证书报考,须通过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阅读详细内容)
2019年东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拟录取名单确定及公示
(六)拟录取名单确定及公示学部在综合评定申请人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基础上,在同一导师内按照申请人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全部录取工作完成后,经学部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核及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报研究生院,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研究生院将对全校拟录取名单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阅读详细内容)
2019年东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申请人必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3.申请人必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1)应届硕士毕业生(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注:考生持境外获得的硕士学历学位证书报考,须通过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3)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非学历教育,只有硕士学位证书,无毕业证书),报名时必须已获得硕士(阅读详细内容)
2019年东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材料形式审核
1.材料形式审核“材料审核小组”对申请人提供材料的完备性、真实性进行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不予进入后续的考核程序。(阅读详细内容)
2019年东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外语要求
5.外语要求:(1)英语水平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CET-4≧426分(2005年以前CET-4成绩为“合格”)或CET-6≧426分(2005年以前CET-6成绩为“合格”)或IELTS≧6.0或TOEFL≧85或英语专业四级(TEM4)成绩为“合格”或英语专业八级(TEM8)成绩为“合格”。(2)日语、俄语参照相应标准执行。(阅读详细内容)
2019年东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个人陈述,包括学术背景、研究经历、申请理由、研究计划、参与的科研项目简介及自己在其中的贡献(需要举证)等,其中研究计划部分不少于3000字
(9)个人陈述,包括学术背景、研究经历、申请理由、研究计划、参与的科研项目简介及自己在其中的贡献(需要举证)等,其中研究计划部分不少于3000字。以上所有材料均不退还。材料(2)(4)到校参加综合考核时需交验原件。(阅读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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