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上报名
申请人须登录我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前须仔细阅读我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报考学院(部)实施细则。
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2份《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登记表》,确认无误并签字。
(二)提交材料
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提交给研究生院的材料
将本人核对无误并签字的《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登记表》(1份)寄送至我校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否则网上报名信息无效,不予准考。具体要求参见我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提交给学部的材料
以下申请材料须全部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材料顺序一并装订成册,于2019年3月8日前寄送至学部。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田家炳楼504室教育学部办公室,邮编:130024,联系人:肖建光,电话:0431-85098033。为确保材料及时稳妥送达,务必使用邮政EMS或顺丰快递。
(1)《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登记表》1份。
(2)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及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1份。
(3)本科及硕士课程成绩单各1份(须到档案所在管理部门查档复印,并在复印件上加盖该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以下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1份,如没有则不提供。
英语:CET-4≧426分(2005年以前CET-4成绩为“合格”)或CET-6≧426分(2005年以前CET-6成绩为“合格”)或IELTS≧6.0或TOEFL≧85或英语专业四级(TEM4)成绩为“合格”或英语专业八级(TEM8)成绩为“合格”。
日语、俄语:参照相应标准。
(5)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原件(须注明职务、职级、工作年限等内容,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章)。普通中小学教师须同时提交职称证复印件(或证明原件)。高校双肩挑人员须同时提交所在单位组织部门对其管理岗位的任命文件复印件(或证明原件)。
(6)可证明申请人实践领域业绩的材料,如获奖证书复印件等,多3项。
(7)可证明申请人学术研究能力的材料,包括科研项目、期刊论文和专著的复印件,每类多3项,如没有则不提供。
(8)申请学科或相近学科的两名正高职称专家推荐信,推荐信应对申请人思想品德、道德修养、科学作风、治学态度、外语水平、知识结构、科研能力、工作成果、培养潜力及综合素质作出简要评价。
(9)硕士学位论文。
(10)个人陈述,包括学术背景、研究经历、申请理由、研究计划、参与的科研项目简介及自己在其中的贡献(需要举证)等,其中研究计划部分不少于3000字。
以上所有材料均不退还。材料(2)(4)到校参加综合考核时需交验原件。
(三)材料审核
学部“材料审核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公正评价的基础上给出审核成绩。审核程序如下:
1.材料形式审核:
“材料审核小组”对申请人提供材料的完备性、真实性进行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不予进入后续的考核程序。
2.材料评价审核:
“材料审核小组”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对其学术背景、学业成绩、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作出评价,给出材料审核成绩,满分为100分。材料审核的合格线为不低于6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进入后续的考核程序。
(四)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由学部“综合考核小组”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组织实施。综合考核预计在2019年4月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教育学部网站通知为准。
综合考核包括:外语水平考核、专业素质考核、综合素质考核。
1.外语水平考核
外语水平考核方式为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长为150分钟。外语水平考核合格线为不低于6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进入后续的考核程序。
外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者,外语水平考核予以免试。
(1)英语水平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CET-4≧426分(2005年以前CET-4成绩为“合格”)或CET-6≧426分(2005年以前CET-6成绩为“合格”)或IELTS≧6.0或TOEFL≧85或英语专业四级(TEM4)成绩为“合格”或英语专业八级(TEM8)成绩为“合格”。
(2)日语、俄语参照相应标准执行。
2.专业素质考核
专业素质考核方式为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长为180分钟。考试科目如下:
专业方向考试科目学校课程与教学(非全日制)教育学综合教育领导与管理(非全日制)教育学综合
专业素质考核合格线为不低于6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进入后续的考核程序。
在同一专业方向内按照申请人专业素质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拟招生人数的2倍确定进入综合素质考核名单。
3.综合素质考核
综合素质考核方式为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核申请人的专业素养、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并围绕研究计划考核申请人的研究基础和创新潜质。
综合素质考核合格线为不低于6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五)成绩计算办法
终成绩=专业素质考核成绩×40%+综合素质考核成绩×60%
(六)拟录取名单确定及公示
学部在综合评定申请人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基础上,按照专业方向录取,即在同一专业方向内按照申请人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
全部录取工作完成后,经学部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核及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报研究生院,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研究生院将对全校拟录取名单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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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 | 长沙潇湘城建职业学校 | 2.5 | -- |
教育学 | 江西德能制造技工学校 | -- | -- |
教育学 | 江西德能制造技工学校 | --3 | -- |
教育学 | 双华电脑设计学校 | --2.5年 | -- |
教育学 | 郑州市经济贸易学校(原郑州市二职专) | 2.5-5 | -- |
教育学 | 莱芜博智学校 | 3年 | -- |
2019年东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拟录取名单确定及公示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