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单位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本单位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2.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复试教师的培训,严肃招生纪律,规范复试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要保证复试工作每个环节责任到人,对违反招生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要及时发现、坚决纠正、严肃处理。
3.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加强社会监督。各单位在本单位网站上开辟专栏,向社会公布推免复试实施细则等重要信息。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认真做好对公开信息的审定核准和咨询解释工作。
4.实行申诉复议制度。各单位应明确申诉渠道和办法、复议处理流程,及时受理回应所反映的各种问题。若参加复试的考生对复试结果存在异议,可向各招生单位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具名提出申诉。各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对申诉进行复议处理。
5.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应主动回避,不得参与此项工作。
6.实行监督制度。推免复试工作由学校招生办公室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监督举报电话及办公地点:
0431-85099608(招生办公室),办公地点:本部校区综合办公楼322室
0431-85098259(纪委),办公地点:本部校区综合办公楼518室
东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8年9月
2019年东北师范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实行监督制度。推免复试工作由学校招生办公室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