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学院招生复试工作督查领导小组、复试人员资格审查小组、专家复试工作小组。
(一)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研究生工作领导担任,成员由学院学位分委员会或教授委员会成员3-5人组成。小组具体职责:
(1)负责制定学院具体复试工作实施细则,细则中应对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调剂条件等进行详细说明;
(2)负责组织成立学院复试人员资格审查小组、专家复试工作小组,并负责本学院各小组所有复试工作人员的遴选及政策、业务培训;
(3)负责制定执行本学院招生计划分配方案;
(4)负责制定本学院各专业复试基本分数线;
(5)负责组织安排本学院复试试题的命制、保密及评阅工作;
(6)负责审核学院复试人员名单及信息公开;
(7)负责协调本学院复试工作所需人员、场地、设备等具体工作的实施。
(二)学院招生复试工作督查领导小组
学院招生复试工作督查领导小组组长由各学院党委或总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书记担任,成员由辅导员等3-5人组成。具体职责:
(1)负责全面监督、检查本学院复试工作各环节实施;
(2)负责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纪律培训;
(3)负责监督学院相关信息公开情况,确保考生咨询、投诉渠道畅通;
(4)负责依规受理申诉及举报,并对存在违规的人员及问题进行查处和移交。
(三)学院复试人员资格审查小组
学院复试人员资格审查小组组长由学院研究生科研秘书担任,成员由学院办公室、教务科等专职工作人员组成。小组具体职责:
(1)负责与考生进行联络与信息互通;
(2)负责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试资格、相关证件等方面的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依规取消其复试资格;
(3)负责出任专家复试工作小组秘书,并负责复试记录单、专家打分表、复试结果汇总等表格的整理、统计、上报及相关复试材料的存档;
(4)负责完成学校及学院分配的其他复试相关工作。
(四)学院专家复试工作小组
各学院根据工作需要按一级或二级学科成立研究生专家复试工作小组,组长一般应由相应学科带头人担任,成员应由研究生指导教师或具备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职教师5-11人组成。复试人员较多的学科,专家复试工作小组可视情况另设秘书,秘书须为学院正式在岗在编教师。小组具体职责:
(1)负责结合本学院复试实施细则执行对考生的复试;
(2)负责对复试情况进行整理及上报;
(3)小组须在本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并对结果负责。
2019年东北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学院组织机构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