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范围:凡取得我校正式学籍、已注册的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依据《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申请及评定。
发放范围:凡取得我校正式学籍、已注册的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依据《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申请及评定。
发放范围:凡取得我校正式学籍、已注册的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依据《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申请及评定。
发放范围:凡取得我校正式学籍、已注册的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依据《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申请及评定。
1.学业奖学金
(1)新生
本硕博连读(含硕博连读)获学业奖学金12000元;
普通推免生获学业奖学金10000元;
本硕博连读(含硕博连读)获学业奖学金12000元;
普通推免生获学业奖学金10000元;
本硕博连读(含硕博连读)获学业奖学金12000元;
普通推免生获学业奖学金10000元;
本硕博连读(含硕博连读)获学业奖学金12000元;
普通推免生获学业奖学金10000元;
一志愿录取且录取成绩排名在前50%的获学业奖学金8000元。
(2)二、三年级
按硕士生总数30%,8000元/生。
按硕士生总数30%,8000元/生。
按硕士生总数30%,8000元/生。
按硕士生总数30%,8000元/生。
2.学业助学金
(1)新生
一志愿录取且录取成绩排名在后50%的获学业助学金4000元;
调剂生由学校评审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择优确定名额,每人资助5000元。
调剂生由学校评审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择优确定名额,每人资助5000元。
调剂生由学校评审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择优确定名额,每人资助5000元。
调剂生由学校评审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择优确定名额,每人资助5000元。
十二、其他
(一)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报考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报到时须转入个人档案,逾期不能转入档案的,取消当年入学资格。
(二)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十三、本简章其他未尽事宜依照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文件执行。
附件1.东北农业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附件2.东北农业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含推免)招生专业目录
附件3.东北农业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
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8年9月14日
附件1.东北农业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附件2.东北农业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含推免)招生专业目录
附件3.东北农业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
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8年9月14日
附件1.东北农业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附件2.东北农业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含推免)招生专业目录
附件3.东北农业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
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8年9月14日
附件1.东北农业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附件2.东北农业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含推免)招生专业目录
附件3.东北农业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
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8年9月14日
(2)二、三年级
未获得学业奖学金的硕士研究生可获得学业助学金,学业助学金分甲乙丙三等,资助比例分别占硕士生总数的20%、20%、30%,资助金额分别为6000元、4000元、2000元。
未获得学业奖学金的硕士研究生可获得学业助学金,学业助学金分甲乙丙三等,资助比例分别占硕士生总数的20%、20%、30%,资助金额分别为6000元、4000元、2000元。
未获得学业奖学金的硕士研究生可获得学业助学金,学业助学金分甲乙丙三等,资助比例分别占硕士生总数的20%、20%、30%,资助金额分别为6000元、4000元、2000元。
未获得学业奖学金的硕士研究生可获得学业助学金,学业助学金分甲乙丙三等,资助比例分别占硕士生总数的20%、20%、30%,资助金额分别为6000元、4000元、2000元。
2019年东北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东北农业大学学业奖助学金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