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考生同时提供在网报期间递交的所有电子版材料对应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复印件学院审核并留存恕不退还。
(2)各学院审核申请材料时,须在相应复印件上签署审核人名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3)两位专家签名的推荐信(原件)妥善保管,录取后将存入学生学籍档案。
(4)申请人所有申请材料留学院存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