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博士研究生按招生类别分别对申请者复试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并根据导师录取顺序及招生限额确定拟录取名单。导师录取顺序为获得奖励计划导师、2014年以来主持立项国家级科研项目的导师、其他通过学校年度考核的导师,每个录取顺序内导师排名不分先后。其中获得奖励计划的导师按照奖励计划数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复试考核成绩进行单独录取,报考该导师的其他考生参与该导师在其他相应录取顺序中的招生。获学校奖励计划的导师如录取理科基地考生须先使用奖励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