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领导小组,分别负责制定发布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依法依规查处考试招生中的有关问题,负责领导和监督全校“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
(二)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教授委员会成员组成,原则上应为5-7人。小组负责本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的实施,负责本学院申请考核实施细则的制定及上报,负责学院复试考核工作,负责学院考核结果的审核及上报。学院应在申请考核实施细则中明确学院招生工作机构、各学科招生计划、复试考核阶段的考核内容及要求、信息公示制度、申诉渠道等信息。
(三)学院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成员可由学院党委副书记、政治辅导员担任,原则上应为3-5人。小组负责本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的监督、检查及违规处理,负责受理考生举报与投诉。
(四)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院招生学科、招生计划及报考考生数量等情况,设立一个或若干个复试考核工作小组,小组负责复试考核阶段的相应工作。复试考核工作小组成员原则上应为5位以上专家组成,成员包括被申请导师。
2019年东北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第二批组织领导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