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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东北林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监察组

2019年东北林业大学关于做好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招生监察组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14 13:46:00 解决时间:2018-09-10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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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生监察组 组长: 蔺海波 成员: 王爱民 王博 附件2: 东北林业大学 2019年接收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是重要的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方式,是加强研究生培养质量,推进研究生连续科研创新的有效途径。根据《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直博生工作实施办法。 一、接收学院、学科及接收人数 林学院:(0907)林学9人、0713生态学1人; 野生动物资源学院:(0907)林学3人; 生命科学学院:(0907)林学2人;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0829)林业工程7人; 信息与计算机工程学院:(0829)林业工程1人; 机电工程学院:(0829)林业工程1人; 工程技术学院:(0829)林业工程1人; 森林植物生态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0710)生物学1人。 二、接收考核程序 1、本人提出申请,撰写本科学习及科学研究情况汇报; 2、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由接收直博生学科组核小组对申请人科研及学习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形核意见; 4、拟接收直博生导师考核意见; 5、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推免生复试)小组审核; 6、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三、其他有关事项 1.直博生学制5年,均为非定向招生。已被接收的直博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否则,将取消直博资格。 2.直博生第一学年为硕士课程学习阶段,课程考试合格后自动转入博士学习阶段。 3.直博生助学津贴发放标准按国家相关文件执行。除助学津贴外,招收直博生的导师应保证充足的可支配经费,用于直博生培养及发放生活补助。生活补助标准按照学校后续制定的有关文件执行。 4.前述招生学科,在2018年已经招收了非少民计划的本校在职博导,可以作为2019年本科直博生的待选导师。待选导师应身体健康,能够胜任研究生的培养工作。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六年(学校批准的延聘导师为聘期结束前六年,院士无年龄限制)的导师不能指导直博生。所接收直博生占2019年导师招生限额,但导师终能否获得本科直博生招生名额,以2019年博士研究生导师上岗注册结果为准。 5.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并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6.各招生单位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开展工作,及时公布接收名单,实行阳光工程,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附件3: 东北林业大学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 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教育实际情况,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订接收推免生工作实施办法。 1.各招生单位在接收推免生工作中,应按照我校公布的2019年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上所列的计划数执行。 2.各招生单位应依托“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开展生源组织、复试等工作,完成复试后应及时公布成绩并报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统一录取。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名单汇总、校验审核、录取及公示等工作。所有经推荐免试入东北林业大学学习的生源均为全日制非定向招生。 3.每学科原则上只能接收2-3名“研究生支教团”等专项计划的研究生。 4.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5.对在申请推荐免试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不予录取并通报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并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6.各招生单位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选拔接收工作,及时公布接收名单,实行阳光工程,公平、公开、公正地做好推免生选拔接收工作。学校研究生院及各招生单位应加强和完善相应的招生监督管理制度,并自觉接受上级部门及公众的监督。 7.本办法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 0451-82192924(纪委监察处) 0451-82190710(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附件4: 东北林业大学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办法 一、指导思想 按照教育部2019年推免工作文件精神,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坚持公开、公正、科学的选拔办法。 二、职责分工 1.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复试与录取工作,审核拟录取推免生名单;裁定异议事项;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各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本单位的复试工作;制定复试方案,包括制定复试内容、复试程序和评分标准等;组建复试专家小组。 3.复试专家小组严格履行复试程序,遵守招生纪律,公正、科学、合理地考核推免生并独立评分。确保复试记录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三、复试要求 1.各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根据各类专业(领域)特点,确定分类复试办法,应按照一级学科或相近学科组进行考核。 2.参加复试的专家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由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副高级职称以上人员担任;由学术带头人或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单位领导担任组长;由专职教师担任复试小组的秘书。复试专家小组成员中,凡与被复试考核者有亲属关系者,必须回避。 3.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应全程录像,影音资料由各单位保存至该生毕业,同时上报研究生院数据中心保存。 4.复试过程力求操作规范,确保复试工作的公平性、公正性和有效性。 四、录取原则及成绩计算 依据推免生复试总成绩,综合考虑其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及身体健康状况,结合招生名额,分类择优录取。复试总成绩未达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总成绩∑(100分)=申请材料评价成绩S(25分)+综合面试成绩Z(50分)+外语应用能力成绩W(25分)。简写为:∑=S+Z+W。 其中,申请材料评价(S) ①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②科研成果,含学术论文、专利等; ③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参加创新实践项目书及其他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综合面试(Z)重点考核内容: ①考生掌握本学科及相关学科(专业、领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领域)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②学术研究兴趣、创新意识、创新能力; ③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各单位应组织思想政治工作专门人员、本单位招生领导小组及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必要时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外语应用能力(W) 考生能熟练翻译及阅读专业外语资料,并能用外语进行学术交流。 持有本年度《东北林业大学优秀大学生学术夏令营》证书的推免生,复试成绩按夏令营考核成绩计算。 五、复试时间安排 各单位请于9月23日17:00前,将复试安排材料报送至研招办。(纸件一式两份,秘书及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1.招生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督查小组、学科(组)复试小组成员名单; 2.推免考生复试的面试时间、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其它需说明的问题。 原则上各单位应在2018年10月1日前,完成首轮复试。 10月10日15:00前各学院随时汇总成绩和复试材料,并及时将首批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和以下复试材料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1.《东北林业大学硕士生复试情况登记表》 2.《东北林业大学2019年推免生复试汇总表》(含电子版); 3.推免生综合面试现场记录及其他推免生申请原始材料等。 10月20日前各单位应完成推免生复试及材料上报工作。 六、监督与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复试工作。 2.实行抽查监督制度。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全程监督复试工作。 3.实行信息公开制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并公示,公示期为十天。复试结果,各单位应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4.实行复议制度,畅通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对在规定时限内(公示期内)受理的实名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生单位组成专家小组进行复议,由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监督处理。 八、其他 1.体检:录取的哈市推免生须在全国统考研究生复试期间到学校医院体检,录取的哈市外推免生可在全国统考研究生复试期间提交二级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2.已被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研究生统考。 附件5: 东北林业大学各单位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咨询电话

序号

单位

咨询电话

备注

1

林学院

0451-82190385

 

2

园林学院

0451-82191492

 

3

野生动物资源学院

0451-82191964

 

4

森林植物生态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0451-82191517

 

5

经济管理学院

0451-82192400

 

6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451-82190395

 

7

工程技术学院

0451-82192367

 

8

机电工程学院

0451-82192065

 

9

土木工程学院

0451-82191806

 

10

文法学院

0451-82192349

 

11

外国语学院

0451-82192731

 

12

信息与计算机工程学院

0451-82191521

 

13

交通学院

0451-82191004

 

14

生命科学学院

0451-82191737

 

15

理学院

0451-82192291

 

16

盐碱地生物资源环境研究中心

0451-82191402

 

17

马克思主义学院

0451-82192736

 

18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0451-8219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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