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游泳项目按照运动员等级证书项目进行测试。
2.游泳项目测试规则参照《国家游泳竞赛规则》执行,不允许二次出发,犯规即取消测试资格。
3.游泳项目为手计时,技术等级标准以手计时为准。
4.游泳项目考生测试名次由现场裁判判定,测试采用标准50米(或25米)泳道,每道3名计时员,每人一表(精确到0.01秒);如三表成绩不同,以中间成绩作为考生终测试成绩,如两表成绩相同、一表成绩不同,以两表相同成绩作为考生终测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