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满足上述第(1)、(3)、(4)条规定外,招生对象在我校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良,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研究生。已修完的硕士课程平均成绩原则上达到80分以上,无不及格考试成绩,且在校期间无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