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和综合评价成绩,参考考生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科类确定拟录取考生及其录取专业(类)。优先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再进行专业调剂,专业调剂时不计专业潜质测试成绩。
2.综合评价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学校考核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方法:10个考试科目全部为A计50分,每减少一个A,减去1分。相关科目无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视为该科没达到A。
3.综合评价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我校考核成绩高的考生。如我校考核成绩相同,优先录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好的考生。
4.录取工作由我校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在辽宁省普通类本科提前批次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5.凡被我校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一律不能改录其他学校。未被我校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参加本科批次及其以后批次的录取。
6.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
2019年东北大学辽宁省综合评价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