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技工院校毕业生实行“双证”制度。学生毕业合格,颁发技工院校毕业证书,经技能鉴定合格颁发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2)、根据《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工作规定》,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级工以上毕业生纳入军队士官招收对象范围,首次授衔确定工资起点标准等参照全日制大专、本科毕业生执行。
(3)、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省内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报考学历要求为大专,专业和经历不限的公务员职位。
(4)、学习、实习期满,考试、考核成绩合格,颁发中技或高级技工证书。有升学愿望的同学可自愿参加高校自主招生考试或考试上大专,取得大专学历。
(5)、学生按规定完成在校的学习任务后,学校负责向滁州及外地等企业推荐实习、就业。
(6)、持我院毕业证,在校学习汽车驾驶技能,给予优惠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