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生对象:参加每年的河北省初中毕业生招生报名且符合我院招生条件的考生。
2、录取方式:由与我院“中高职衔接”联办的中等职业学校单独申报招生计划并确定招生专业,依照优势互补的原则,签订联办协议。职业中等学校按照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初中毕业生升学的相关规定和划定的分数线择优录取。三年后转段升入我院相近专业就读。
2019年沧州职业技术学院+2考试招生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