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科资格线
(1)报考学前教育专业、园林专业、旅游管理专业、酒店管理专业的考生文化课成绩须达到180分;报考音乐学专业、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我省统一划定的分类考试合格线。
(2)园林专业、旅游管理专业、酒店管理专业:专业技能测试不低于150分 学前教育专业:专业技能测试语言类不低于90分,音乐、舞蹈、美术总分不低于180分。音乐专业:专业技能测试总分不低于270分;体育教育专业:专业技能测试不低于60分。
2.录取规则
(1)园林专业
文化课成绩和技能测试成绩均达到其单科资格线的基础上,依据考生的文化课、专业课和技能测试三科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录取。后名次并列且超出招生计划数时,按单科顺序及单科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单科排序顺序为:文化课、专业理论课、专业技能测试。
文化课成绩和技能测试成绩均达到其单科资格线的基础上,依据考生的文化课、专业课和技能测试三科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录取。后名次并列且超出招生计划数时,按单科顺序及单科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单科排序顺序为:文化课、专业理论课、专业技能测试。
文化课成绩和技能测试成绩均达到其单科资格线的基础上,依据考生的文化课、专业课和技能测试三科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录取。后名次并列且超出招生计划数时,按单科顺序及单科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单科排序顺序为:文化课、专业理论课、专业技能测试。
(2)旅游管理专业、酒店管理专业
文化课成绩和单科成绩均达到其单科资格线的基础上,依据考生的文化课、专业课和技能测试三科总成绩,按照这两个专业的计划数之和录取总分排名靠前的考生。考生总分后名次并列且超出招生计划数时,按单科顺序及单科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单科排序顺序为:文化课、专业理论课、专业技能测试。录取专业按考生报考专业定。
文化课成绩和单科成绩均达到其单科资格线的基础上,依据考生的文化课、专业课和技能测试三科总成绩,按照这两个专业的计划数之和录取总分排名靠前的考生。考生总分后名次并列且超出招生计划数时,按单科顺序及单科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单科排序顺序为:文化课、专业理论课、专业技能测试。录取专业按考生报考专业定。
文化课成绩和单科成绩均达到其单科资格线的基础上,依据考生的文化课、专业课和技能测试三科总成绩,按照这两个专业的计划数之和录取总分排名靠前的考生。考生总分后名次并列且超出招生计划数时,按单科顺序及单科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单科排序顺序为:文化课、专业理论课、专业技能测试。录取专业按考生报考专业定。
(3)学前教育专业
文化课成绩和单科成绩均达到其单科资格线的基础上,依据考生的文化课和技能测试的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录取。考生总分后名次并列且超出招生计划数时,按单科顺序及单科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单科排序顺序为:文化课、语言类、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
文化课成绩和单科成绩均达到其单科资格线的基础上,依据考生的文化课和技能测试的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录取。考生总分后名次并列且超出招生计划数时,按单科顺序及单科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单科排序顺序为:文化课、语言类、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
文化课成绩和单科成绩均达到其单科资格线的基础上,依据考生的文化课和技能测试的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录取。考生总分后名次并列且超出招生计划数时,按单科顺序及单科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单科排序顺序为:文化课、语言类、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
(4)音乐学专业
文化课达到我省统一划定的分类考试合格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技能测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专业总分后名次并列且超出招生计划数时,按单科顺序及单科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单科排序顺序为:综合能力测试、基本技能测试、唱念能力测试、基本功测试、听辨测试。
各方向拟招生计划:舞蹈方向0-10人,声乐方向0-5人;器乐方向0-5人。
按以下原则分配名额:如某一方向实际参加考试考生数达不到计划数200%,按以下比例计算名额:199-190%时,按计划数的90%分配名额;依次是189-180%(80%);179-170%(70%);169以下(60%);100%以下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的50%分配名额,小数点后不计。如果某一方向不满,剩余计划划入其他方向中按考生专业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但某一方向总录取名额不超过该方向原计划数的1.5倍,小数点后不计,若有剩余计划不再录取,调入秋季计划。
文化课达到我省统一划定的分类考试合格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技能测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专业总分后名次并列且超出招生计划数时,按单科顺序及单科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单科排序顺序为:综合能力测试、基本技能测试、唱念能力测试、基本功测试、听辨测试。
各方向拟招生计划:舞蹈方向0-10人,声乐方向0-5人;器乐方向0-5人。
按以下原则分配名额:如某一方向实际参加考试考生数达不到计划数200%,按以下比例计算名额:199-190%时,按计划数的90%分配名额;依次是189-180%(80%);179-170%(70%);169以下(60%);100%以下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的50%分配名额,小数点后不计。如果某一方向不满,剩余计划划入其他方向中按考生专业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但某一方向总录取名额不超过该方向原计划数的1.5倍,小数点后不计,若有剩余计划不再录取,调入秋季计划。
文化课达到我省统一划定的分类考试合格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技能测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专业总分后名次并列且超出招生计划数时,按单科顺序及单科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单科排序顺序为:综合能力测试、基本技能测试、唱念能力测试、基本功测试、听辨测试。
各方向拟招生计划:舞蹈方向0-10人,声乐方向0-5人;器乐方向0-5人。
按以下原则分配名额:如某一方向实际参加考试考生数达不到计划数200%,按以下比例计算名额:199-190%时,按计划数的90%分配名额;依次是189-180%(80%);179-170%(70%);169以下(60%);100%以下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的50%分配名额,小数点后不计。如果某一方向不满,剩余计划划入其他方向中按考生专业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但某一方向总录取名额不超过该方向原计划数的1.5倍,小数点后不计,若有剩余计划不再录取,调入秋季计划。
(5)体育教育专业
文化课达到我省统一划定的分类考试合格线且专业技能考试合格基础上,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0.4+专业测试×4.5×0.6。考生综合成绩后名次并列且超出招生计划数时,按单科顺序及单科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单科排序顺序为:专业技能测试、文化课。
按以下原则分配名额:如参加考试考生数达不到计划数150%,按以下比例计算名额:149-140%时,按计划数的90%分配名额;依次是139-130%(80%);129-120%(70%);119以下(60%);100%以下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的50%分配名额,小数点后不计,剩余计划不再录取,调入秋季计划。
文化课达到我省统一划定的分类考试合格线且专业技能考试合格基础上,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0.4+专业测试×4.5×0.6。考生综合成绩后名次并列且超出招生计划数时,按单科顺序及单科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单科排序顺序为:专业技能测试、文化课。
按以下原则分配名额:如参加考试考生数达不到计划数150%,按以下比例计算名额:149-140%时,按计划数的90%分配名额;依次是139-130%(80%);129-120%(70%);119以下(60%);100%以下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的50%分配名额,小数点后不计,剩余计划不再录取,调入秋季计划。
文化课达到我省统一划定的分类考试合格线且专业技能考试合格基础上,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0.4+专业测试×4.5×0.6。考生综合成绩后名次并列且超出招生计划数时,按单科顺序及单科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单科排序顺序为:专业技能测试、文化课。
按以下原则分配名额:如参加考试考生数达不到计划数150%,按以下比例计算名额:149-140%时,按计划数的90%分配名额;依次是139-130%(80%);129-120%(70%);119以下(60%);100%以下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的50%分配名额,小数点后不计,剩余计划不再录取,调入秋季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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