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文理、艺术类考生的考核办法
①文理类考生考核办法:采取“语文、数学、外语省文化联测分+加分+面试分
(需申请)”的方式进行综合考核。
②艺术类考生考核办法:采取“语文、数学、外语省文化联测分+省艺术美术类统考分+加分+面试分(需申请)”的方式进行综合考核。
*加分:符合省加分政策的由省教育考试院直接提供加分。
*面试分:有面试资格的考生参加面试后获得的面试赋分。
*面试申请:有以下任一类别的普通文理、艺术类考生可申请面试(也可不申
请),获得的面试赋分计入总成绩(不同类别赋分值可叠加,面试总赋分≤20分)。综合优秀类:县区级及以上的三好学生、优秀团干、优秀学生干部证书;学业水平
必测科目等级4B(或1A3C)及以上。
科技特长类:高中阶段获得的县区级及以上的学科、科技、创新、发明等大赛(含团体)大赛证书;高中阶段获得的初级及以上的职业技能或发明专利证书。
体育特长类:高中阶段获得的县区级及以上的体育类大赛或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艺术特长类:高中阶段获得的县区级及以上的文艺、艺术大赛或社会艺术水平考级
八级及以上证书。
2. 文理、艺术类考生的录取办法
①录取专业时,按同类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②考生同分情况下,首先文科类按语数外、理科类按数语外(艺术类按省统考成绩)排序,其次,按学业水平测试科目成绩折算,若仍同分则按我校终同分考生调整方案排序后录取。
3. 退役士兵考生的考核与录取办法
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退役士兵,须填写“江苏省2019 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退役士兵考生资格审核表”(下文简称“审核表”),经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和我校审核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并由省教育考试院会同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共同审核、公示等程序后,只需要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成绩合格(大于等于60 分)则录取在第一专业。
退役士兵照顾政策:
*免面试费;
*报销学校至户籍地往返路费(公路或铁路二等票);
*提供面试当天食宿;
*录取的退役士兵在校期间学费由财政、民政部门拨付。4.其他说明:
①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省文化联测,依据高中课程标准进行,由教育考试院命题、考试和阅卷,满分300分;退役士兵面试总分100分。
②面试主要考核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③加分: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5 分;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
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10 分;烈士子女10 分;少数民族3 分;归侨、归侨子女、华
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10 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无需向我校提交申请,直接由考试院核定公示后加分,其他情况不予加分。
④准考证领取:语文、数学、外语文化联测准考证:关注省教育考试院或我校招生网站通知,自行打印准考证;面试准考证(退役士兵、有面试资格的考生)在面试时凭本人身份证和相关证书原件(学测等级的无需提供)至我校当天领取。
注意:预录取考生名单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被录取的考生如要参加高考,需向当地招办提交书面申请,批准才能参加,但不得再参加任何方式的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