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全校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
2.学校成立校研究生复试巡查工作小组,履行监督职责。
3. 各学院成立由院领导、纪检委员及学科带头人组成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组长由本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并实行组长负责制。各学院成立复试工作组(按专业或相近专业)。复试工作组成员由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硕士研究生导师、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等组成,不少于5人。参加复试考生较多的专业可成立若干个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组长和成员由本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研究生复试小组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各学院复试工作细则、招生领导小组、复试工作组和复试专家小组人员组成名单须在复试前报学校研究生院备案。
4.各学院要制定复试工作人员遴选、培训办法和行为规范,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作用,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复试工作人员均须签订责任状,并存档备查。同一学科(专业)有多个复试小组时,应明确并统一各小组的考核内容、程序和标准。
5.复试要求全程全景录音录像。
6.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复试试题及其标准答案在启用前系国家机密材料,各学院要按照规定做好保管工作,确保试卷答案的安全保密。各招生单位应建立复试试题题库。
7.各学院招生复试工作组要参照初试自命题工作管理规定,认真做好复试试题的命题、印制、考试、密封、评卷等工作,并做好复试材料的归档工作,对录取考生的复试材料保留至考生毕业,对未录取考生的复试材料保存一年。
8.各学院复试所有环节必须建立台账记录制度、多人相互监督和责任共担机制,做到有据可查和责任可究。
9.各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本学院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当参加复试未被录取的考生提出质疑时,各学院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
2019年常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管理录取成绩的计算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