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生计划
学院普通招收拟录取人数不得超过学校下达的招生指标。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须全学习。
学院要结合学科发展情况、导师的科研条件和指导力量等因素,合理分配招生名额,向指导能力强、科研经费充足、国家级课题多的导师倾斜。
2、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
3、拟录取名单确定原则
硕博连读招收、申请审核招收: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上报的初步拟录取学生进行审定后确定拟录取名单。
普通招收:学院按照定向和非定向考生考核总成绩分类从高到低排序,根据考核总成绩及本学院剩余计划确定初步拟录取名单。
学院报送录取结果之前须严格审查考生的报考类别,复试结果汇总表按《常州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复试结果模板》(附件1)填写,定向和非定向考生按考核总成绩(学院确定各类成绩占比)分类从高到低排序,根据考核总成绩及本学院剩余计划确定拟录取考生,纸质稿经学院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签名后,于5月31日前报研究生院。
4、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5、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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