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根据公安部相关规定,新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是否将户口迁移至学校。楚雄市区内的学生一律不办理户口迁移。
⑵云南省内考生,除楚雄市区内的,需要将户口迁移至学校的,请报到注册后,凭《录取通知书》和报到流程表到学校保卫科申请办理。
⑶云南省外考生,需要将户口迁移至学校的,请在户口所在地办好户口迁移手续。户口迁移证必须盖有当地派出所户籍专用章,必须注明身份证号码。户口迁移证报到时直接交到学校保卫科(请在右上方用铅笔注明专业、班级)。办理户口迁移时请特别注意:①要确保户口迁移证上出生年、月、日及姓名、性别、民族等与高考《志愿表》、身份证和入学通知书上所填写的完全一致。在办理户口关系时请认真核对,学生在校就读期间一律不办理上述信息的变更。②迁出地址必须写明。③书写文字要规范、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④如有曾用名、别名者,应在户口迁移证上写明。⑤发现差错时,必须到迁出派出所进行校对并加盖派出所的校对章。
⑷户口迁入地址: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019年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普通专科新生须知高中生源户口迁移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