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毕业生: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文化素质科目成绩统一使用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统考成绩。
普通类(单列类)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
双语班、民语言科目为:语文、数学、民族语文。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统考成绩等级赋分标准:A=90分,B=80分,C=70分,D=6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