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近三年来(含2016)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获安徽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合主办的但未纳入当年国赛项目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前3名且为一等奖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经我校面试通过,可直接录取。
2.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在职在岗的,或工作满3年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总分加10分。加分项目不累计计算。
符合政策的考生,须参加文化素质测试网上报名,并在我校招生网下载《巢湖学院2019年对口招生免试(加分)申请表》(附件3),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和免试录取申请表交所在地市教育局职教部门审查,并在免试录取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复印件上盖章。考生将考生报名信息表和经盖章确认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免试录取申请表于报名时交由我校招生办审核。学校将公示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申请免试录取并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通过,经公示无异议后,直接录取;未被直接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我校3月30日的专业课考试。
3.凡具备在近三年来(含2016年)在安徽省运动会比赛中获得前3名,安徽省教育厅或安徽省体育局举办的锦标赛中获得第1名,在全国运动会、全国学生运动会获得前8名的考生均可免相应专业素质、专项技能考试,该项测试成绩视为满分(项目包括田径(不含径赛接力项目、田赛和径赛团体项目、撑杆跳、铁饼、障碍、5000米、10000米、竞走)、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武术套路、沙滩排球项目)。符合条件的考生,下载《巢湖学院2019年对口招生(体育类)专业素质、专项技能免试审批表》(附件4),国家体育总局或省体育局主办的比赛,资格审查工作由考生所在市体育局和省体育局负责(市体育局和省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签章);教育部或省教育厅主办的比赛,资格审查工作由考生所在市教育局和省教育厅负责(市教育局和省教育厅体卫艺处签章),本人于报名当日向我校提交秩序册和成绩册原件及复印件、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需相关部门盖章证明。材料审核无误后公示。
享受鼓励政策的考生提交的材料及填写内容必须准确真实,如弄虚作假,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2019年巢湖学院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鼓励政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