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基本分数线执行教育部文件规定。
(二)复试及录取规则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确定。
(三)学校成立由校长担任组长的校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组织开展我校复试全面工作。
(四)复试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并负责对复试过程和结果向考生进行解释。
(五)各培养单位负责专业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
(六)各培养单位专业面试工作由主管领导负责,成员由相关专业的学科带头人、硕士研究生导师等5人组成。
答案来源于:2019年赤峰学院招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2019年赤峰学院招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组织管理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