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章程自2019年招生录取时开始施行,我校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录取工作适用本章程。本章程如与国家或上级机关相关文件有冲突,以国家或上级机关相关文件为准。
2.学校没有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假冒成都中医药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本章程解释权属于成都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9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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