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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免试与加分

2019年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章程免试与加分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8-09 07:40:00 解决时间:2019-01-21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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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免试与加分

1、免试

(1)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可在3月15日前向学校提交《四川省2019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见学院网站)及证书原件,并于2019年3月20日14:00参加学校组织的考核,合格者可免试录入相关专业,不再参加单招高考。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学院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台公示后,可免试录取。所有符合此类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须在3月15日前向学校提交《四川省2019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见学院网站)及证书原件。在正式办理完毕免试手续并正式录取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院的高职单招考试。

2、加分

在校期间参加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二、三等奖和市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限教育、人社部门主办)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可在成都职业技术学院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出加分申请,经学院组织审核及公示,给予加分,获奖等级对应加分见表4。

表4:成都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获奖等级对应加分值

奖项加分说明省级二等奖(成都市一等奖)10分1、设有特等奖的比赛,特等奖按一等奖认定,其余等级奖相应下移一个等级认定;2、成都市系副省级行政单位,成都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按省级二等奖认定,二等奖按省级三等奖认定;3、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按高加分项加分,不重复计算。省级三等奖市级一等奖(成都市二等奖)5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2019年3月15日17:00前向学院提交经毕业学校审核的《成都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加分申请表》(见学院网站)及证书原件。免试及加分咨询电话:028-85329160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9-01-21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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