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成绩按文化知识综合笔试、职业技能测试或综合素质测试的成绩相加计算总分。
(二)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考试人数和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划定录取总分低控制线。在达到低控制线且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中,分专业、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出现总分数相同,则按照文化成绩高低录取,若出现文化成绩分数也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顺序,单科成绩高低录取。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若该专业第一志愿未录取满额,则从未录取且填报有专业服从调配志愿的考生中按照以上原则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录取。
(四)免试条件及录取。
1.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者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完考报名手续后,可向我院提出申请,由学校组织考核,认定合格者录入相关专业,不再参加文化知识综合笔试、职业技能或综合素质测试。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高等职业学校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台公示后,参加我院校组织的综合素质面试合格后录取。
3.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均须在2019年3月30日截止前向学校提交《四川省2019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见附件3)。
(五)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自愿放弃本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由考生本人到学院招生录取小组签署放弃本次录取的书面文件,逾期(2019年4月10日17:00)不再接受放弃录取申请。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放弃录取,则在未录取的线上考生中择优补充录取。公示期无异议的拟录考生由学院在期满后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已录取为我院2019年“单招”各专业的考生,按四川2019年高考的有关规定,不得参加2019年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及录取。
(七)考生对录取工作有异议的,可向成都艺术职业学院“单招”工作“纪检监察小组”提出申诉。
2019年成都艺术职业学院(本科)单独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单独招生考试、录取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