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划类型分为普通招生计划与专项招生计划。
(二)录取排序
按计划类型、志愿顺序、复试批次和总成绩分别排序,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排序方式一:录取排位顺序依次分为第一志愿考生、校内调剂考生、校外调剂考生三个阶段,每个阶段按照复试批次、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适用于:资源环境学院、电子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软件工程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文化艺术学院。
排序方式二:录取排位顺序依次分为第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包含校内调剂考生、校外调剂考生)两个阶段,每个阶段按照复试批次、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适用于:大气科学学院、通信工程学院、控制工程学院、管理学院、应用数学学院、光电技术学院、统计学院、物流学院。
(三)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将被认定为复试不合格,学校不予录取:
1、复试总分低于240分者;
2、电子工程学院复试笔试成绩低于35分者,资源环境学院、光电技术学院、文化艺术学院、统计学院、物流学院复试笔试成绩低于40分者;
3、同等学力加试,单科分数低于60分者;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5、体检检查结果不符合国家文件规定者。
(四)各学院的复试考核结果及拟录取名单在每个录取阶段结束后,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由研究生处统一公示。
(五)复试录取工作全部结束后,学校向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报送复试拟录取结果,接受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录取检查。
(六)以“应届本科”、“应届”、“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和考生”身份录取的考生,应当于录取2019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七)若经查核实考生在研究生招生期间存在弄虚作假,学校将按照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
(八)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原则上按“非定向”确定。如需按“定向”类别录取的考生,须在复试时向复试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在4月18日前完成定向培养手续后,由学校统一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录取检查。
(九)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须在4月18日前向复试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后统一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录取检查。保留入学资格一般为1年。
2019年成都信息工程学院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点击查看)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