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已解决问题

2019年成都信息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纪律

2019年成都信息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工作纪律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19 06:31:00 解决时间:2019-03-18 15:02

满意答案

  九、工作纪律

  (一)各学院要对所有参加复试的工作人员均要进行纪律培训,应严格执行教育部、四川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及我校有关硕士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不得有任何泄露试题和故意提高或压低考分的行为。

  (二)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或有利害关系人参加复试的,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

  (三)复试过程中,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学校研究生处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四)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和学校纪委办公室对复试及录取工作的全过程进行检查与监督。

答案来源于:2019年成都信息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9-03-18 15:02

类似问题答案

2019年成都信息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纪律
  九、工作纪律  (一)各学院要对所有参加复试的工作人员均要进行纪律培训,应严格执行教育部、四川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及我校有关硕士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不得有任何泄露试题和故意提高或压低考分的行为。  (二)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或有利害关系人参加复试的,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  (三)复试过程中,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成都信息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纪律
六、工作纪律(一)各学院要对所有参加复试的工作人员均要进行纪律培训,应严格执行教育部、四川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及我校有关硕士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不得有任何泄露试题和故意提高或压低考分的行为。(二)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或有利害关系人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三)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阅读详细内容)
2016年成都信息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纪律
六、工作纪律(一)各学院要对所有参加复试的工作人员均要进行纪律培训,应严格执行教育部、四川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及我校有关硕士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不得有任何泄露试题和故意提高或压低考分的行为。(二)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或有利害关系人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三)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阅读详细内容)
2014年成都信息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纪律
六、工作纪律(一)各学院要对所有参加复试的工作人员均要进行纪律培训,应严格执行教育部、四川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及我校有关硕士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不得有任何泄露试题和故意提高或压低考分的行为。(二)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或有利害关系人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三)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阅读详细内容)
2018年成都信息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纪律
  六、工作纪律  (一)各学院要对所有参加复试的工作人员均要进行纪律培训,应严格执行教育部、四川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及我校有关硕士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不得有任何泄露试题和故意提高或压低考分的行为。  (二)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或有利害关系人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  (三)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阅读详细内容)
2019年成都信息工程学院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点击查看)
  2、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点击查看)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处  2018年9月10日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处  2018年9月10日(阅读详细内容)
2019年成都信息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各学院成立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由院长
  2、各学院成立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由院长(或主持工作的副院长)担任组长,负责组织实施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根据复试工作的安排,成立若干面试小组开展面试考核工作。  面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专家构成,组长一般由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担任,成员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是研究生指导教师。面试小组另设秘书1名,由具有本学科中级及以上专业技(阅读详细内容)
2019年成都信息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复试录取组织工作
  二、复试录取组织工作  1、复试录取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监督实施。  2、各学院成立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由院长(或主持工作的副院长)担任组长,负责组织实施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根据复试工作的安排,成立若干面试小组开展面试考核工作。  面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专家构成,组长一般由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担任,成员须具有副高级(阅读详细内容)

相关阅读

最新文章
相关学校
招生信息与资讯
技校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