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录取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监督实施。
2、各学院成立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由院长(或主持工作的副院长)担任组长,负责组织实施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根据复试工作的安排,成立若干面试小组开展面试考核工作。
面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专家构成,组长一般由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担任,成员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是研究生指导教师。面试小组另设秘书1名,由具有本学科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担任。
复试之前,学院须对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进行相关政策、业务、纪律方面的培训。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名单报研究生处审查备案。
3、研究生处负责指导、协调校内各部门工作,对各招生学院进行业务监管;学校纪委办公室负责监督研究生处履行监管职责情况。
2019年成都信息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将被认定为复试不合格,学校不予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