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研究生按以下要求办理户口迁移;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办理户口迁移:
(1)新生按自愿原则选择是否将户口迁入学校。
(2)不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入学三个月后根据本人需求可到辖区派出所办理居住证。
(3)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在当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由当地公安机关出具《户口迁移证》。新生拿到《户口迁移证》后,请认真核对以下事项:
①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学府路一段24号
②户口迁移证须系打印机打印件。
③户口迁移证应盖有签发机关的印章,不能私自涂改,签发机关涂改的,涂改处应盖有签发机关的印章。
④户口迁移证各项应填写清楚,不能漏填,身份证编码栏内必须填写身份证编码。
⑤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立即请签发机关更改户口迁移证。
(4)我校统一办理户口迁移的截止时间为新生入学报到至当年11月30日,逾期不再办理。
答案来源于:2019年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新生入学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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