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获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者;
(2)本项目课程考试违反纪律受到留校查看以上处分者,或者曾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而无明显悔改表现,且再次受到处分者;
(3)本项目修读学分(含学位论文学分)未达到规定要求者;
(4)本项目课程累计有20学分或以上是经过重修获得的;
(5)经学校或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认为不能授予双学士学位的。
答案来源于:2019年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本科双学位招生简章
2019年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本科双学位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会计学专业学士学位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