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成都范围内一律不转户口。
(二)除前项之外的新生,根据自愿原则,可迁、可不迁。凡需办理户口迁移的同学,请于开学后15日内将学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一寸白底免冠相片一张、户口本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迁移证和办证费交由系部统一收齐后到保卫处开具高校集体户证明,盖学院章后自行到办证公安机关办理,个人户口办理好后交由保卫处统一保存。新生户口迁移手续应在入学当年11月底前完成。
答案来源于:2019年成都市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入学报到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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