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的报名资格意见和基础信息均采用省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二)普通高中类、中职类考生的总分为文化考试成绩+专业综合(技能)测试成绩。学院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和考生成绩等情况分类别(普通高中类、中职类)划定文化考试成绩低控制线,分专业划定专业综合(技能)测试成绩低控制线,各专业录取人数不超过参考人数的85%。
(三)专业志愿录取坚持分数优先原则,各项考试成绩均达到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由高到低排序,具体排序规则如下:
普通高中类:文化、综合素质测试双上线考生,按文化、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相加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中职类:文化、职业技能测试双上线考生按文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加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若录取过程中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下,首先依据文化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若文化考试成绩总分相同,按照数学、语文、外语顺序依次比较单科成绩予以录取。
(四)若出现专业计划和计划类别报考不平衡,学校按照实际参考情况在计划范围内进行专业计划及计划类别的调整。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
(五)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首页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拟录取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可以申请放弃录取。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4月4日17时之前携带退档书面申请、准考证和身份证到学校招生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再办理。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学院在双上线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替补。
(六)免试。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完考报名手续后可向我院提出申请,由我院组织考核,认定合格者录入相关专业,不再参加高职单招考试。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由我院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台公示后,可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须在3月底前向学校提交《四川省2019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报考院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七)加分。在校期间参加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二、三等奖和市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限教育、人社部门主办)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可在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报名截止前向学院提出加分申请,经学院组织审核及公示,对文化、职业技能测试同时达到低控制线的考生给予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加分,获奖等级对应加分见表。
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获奖等级对应加分值
奖项加分说明省级二等奖(成都市一等奖)10分1、设有特等奖的比赛,特等奖按一等奖认定,其余等级奖相应下移一个等级认定;2、成都市系副省级行政单位,成都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可提升一个等级认定;3、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按高加分项加分,不重复计算。省级三等奖市级一等奖(成都市二等奖)5分
凡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均须在3月25日单独招生报名截止前向学院提交经毕业学校审核的《成都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加分申请表》(请登录学院网站下载)及证书原件,过期不再受理。
(八)录取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答案来源于:2019年成都市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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