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凡正住户口在公费师范生实施范围县且连续3年以上户籍(截止报考当年9月1日)、符合我省当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当年普通高考的考生在报考本县(市、区)公费师范生时优先录取。生源不足时逐步扩大至全省生源,根据考生报考服务地志愿择优录取。
(二)批次和志愿。普通类本科安排在本科一批后、本科二批录取前单独进行。设置9个平行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第一轮志愿限实施区域内本县合格考生填报,考生填报非本县志愿无效。
(三)录取投档办法。普通类专业投档时,在本科第二批省定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投档成绩,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向学校投档。若有未完成计划,则逐步面向公费师范生实施范围县未录取合格考生征集志愿;如仍有未完成计划,则面向全省考生征集志愿。
(四)面试。公费师范生入学时须参加由培养学校组织的师范面试。面试不合格或入学一年内经考察不适合从教的公费师范生,不再签订或自动解除培养协议,并按规定程序调整到非师范专业继续学习,不再享受公费师范生的相关政策。
2019年成都师范学院省属公费师范生招生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