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迟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跨学科门类报考的考生按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3.非学历教育硕士学位研究生须获得硕士学位后方能报考;
4.境外学历须持有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的认证书方能报考;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6.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意见;
7.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申请-考核制考生须符合1.5.6.7条外,还须按照“成都理工大学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试行)”中的各项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