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
2.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和考生分数的具体情况,分类、分专业划定录取线。
3.按照文化基础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总成绩,分专业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技能测试成绩高的考生;若技能测试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成绩。
4.考生必须参加文化基础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方具有录取资格。
5.藏、彝区考生分别录取。
(二)各专业录取低控制分数线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由于各招生院校试题难易度不同,我校的录取分数和其他院校的录取分数不具可比性。
(四)免试录取
参加普通类“9+3”高职单招的考生在“9+3”学校就读期间参加全国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的考生,以及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9+3”毕业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免试进入我校招生专业学习。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普通类“9+3”高职单招报名,须在5月16日前向我校提交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拟免试录取考生报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办理录取手续。
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报考院校的普通类“9+3”高职单招考试。
2019年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普通类9+3高职单招免试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