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执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要求。各培养院系负责人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各院系要负责受理考生对复试录取工作的咨询和异议。各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组要切实加强对复试录取过程的管理和监督,对违纪违规事件严肃处理。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的监督、巡视和检查。
(二)实行信息公开公示制度。按照规定及时公布复试的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 个工作日。
(三)实行复议制度。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在复试成绩公布2 日内接受考生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学科面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议,由研究生处通知考生复议结果。
研究生处投诉和申诉电话0817-2240136。学校纪检投诉和申诉电话:0817-3352663。
答案来源于:2019年川北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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