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时依据学生考核总成绩,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遵循“志愿优先”原则,分科类,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不能满足考生专业志愿,则在专业志愿录取结束后按照考生专业服从志愿进行专业调剂,若未填报专业服从志愿的考生则予以退档。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普通高中毕业考生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测试顺序,较高者优先录取;中职毕业考生按职业技能测试、文化素质测试顺序,较高者优先录取。两者相同者则全部录取。录取时,男、女生比例不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