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备伴奏(钢伴或U盘);
2.考生进入考室时,不需要进行详细的自我介绍,只需向评委问好和报演奏乐器和相关曲目;
3.评分员通过考生演奏评分(评分员喊停,考生应停止演奏);
4.分数由乐器演奏和理论面试共同组成,其分数比例为:乐器演奏80%,理论面试20%;
答案来源于:2019年巴中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声乐特长生技能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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