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入学后三个月内,按照《民航局招收飞行学生体检鉴定标准》对学生进行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学籍,不合格者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将报请有关部门,我校将取消其注册学籍资格直至取消学籍。
2、 学生在校期间,如由于身体、技术等原因被停飞,我校依据《滨州学院学籍管理办法》,将其转入相关本科专业学习;如由于违纪、成绩等原因被停飞,我校依据学校有关规定对学生进行处理,直至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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