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其家长或其他监护人须按如下方式提供材料:
(1)符合“两个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在网上提交户口和房产(不动产)等证明材料,在其所属学区内学校登记就读。
(2)出生时随其父母双方或一方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处的适龄儿童少年,其法定监护人城区有固定房产(以房产登记信息为准,下同)的,按照房产所在地学区入学;法定监护人城区无固定房产的,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所在地学区入学,需提供户口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父母在城区无房产证明,经审核无异议。
(3)因城区改造、征地房屋拆迁异地还原或搬迁者,拆迁户子女入学凭拆迁还原安置单确定的学区入学,报名时需缴验户口簿、拆迁还原安置单等房产证明。
(4)居住公租房、廉租房或住房未参加房改的,以及自建住房未办理房产证,且在本城区无其它房产,并且具有城区户籍的住户子女就学,提供户口簿、有效实际居住证明(必要时可审核其家庭固定电话、电视及水、电、燃气等能证明与其实际居住地相一致的票据)等材料,经审核无异议的,在户籍登记地或实际居住地学区入学。
需升入初中学校的,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义务教育(小学)完成证书。
2.非常住居民子女入学,其法定监护人须按如下方式提供材料:
(1)经商从业人员子女:①户口簿、法定监护人现居住地居住证明材料、身份证;②法定监护人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和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截止到2019年8月31日满一年);③学校学区内与经营用房地址一致的房屋所有权证和一年期以上的、在房管部门备案的正式房屋租赁手续。以上材料经审核无异议的,由中心校安排相对较近、有条件接收的学校就读。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①户口簿、法定监护人现居住地居住证明材料、身份证;②法定监护人与务工单位签订的、由法人代表签字盖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正式劳动合同、用工企业出具的工资卡(或工资表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签字)和与务工单位签订的参保证明,并保证信息真实;③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房屋所有权证或一年期以上的在房管部门备案的正式房屋租赁手续,以及能证明实际居住的相关材料。以上材料经审核无异议的,由中心校安排相对较近、有条件接收的学校就读。
(3)与区政府、谯城经开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等签订招商引资合同且已开工建设企业(以下简称招商引资企业)的外来投资者(非谯城户籍)随迁子女、在城区招商引资企业务工(非谯城户籍)的随迁子女,提供户口簿、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居住证,由区政府或区招商局出具证明,用工企业出具工资卡(或工资表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签字)并保证信息真实,经审核无异议的,由中心校(或区直学校)安排相对较近、有条件接收的学校就读。
(4)购房户子女。其法定监护人已在谯城区城区内购房(含门面房)并实际居住(或使用)者,按住房所在地划片入学。报名时需缴验户口簿、房产证(未取得房产证者,可提供购房合同和交款票据,同时提供水、电、气、物业管理费票据等实际居住证明)。
以上四类人员子女需升入初中学校的,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义务教育(小学)完成证书。
2019年亳州市谯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城区公办学校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