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区公办学校
1.具有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其家长或其他监护人须按如下方式提供材料:
(1)符合“两个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在网上提交户口和房产(不动产)等证明材料,在其所属学区内学校登记就读。
(2)出生时随其父母双方或一方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处的适龄儿童少年,其法定监护人城区有固定房产(以房产登记信息为准,下同)的,按照房产所在地学区入学;法定监护人城区无固定房产的,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所在地学区入学,需提供户口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父母在城区无房产证明,经审核无异议。
(3)因城区改造、征地房屋拆迁异地还原或搬迁者,拆迁户子女入学凭拆迁还原安置单确定的学区入学,报名时需缴验户口簿、拆迁还原安置单等房产证明。
(4)居住公租房、廉租房或住房未参加房改的,以及自建住房未办理房产证,且在本城区无其它房产,并且具有城区户籍的住户子女就学,提供户口簿、有效实际居住证明(必要时可审核其家庭固定电话、电视及水、电、燃气等能证明与其实际居住地相一致的票据)等材料,经审核无异议的,在户籍登记地或实际居住地学区入学。
需升入初中学校的,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义务教育(小学)完成证书。
2.非常住居民子女入学,其法定监护人须按如下方式提供材料:
(1)经商从业人员子女:①户口簿、法定监护人现居住地居住证明材料、身份证;②法定监护人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和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截止到2019年8月31日满一年);③学校学区内与经营用房地址一致的房屋所有权证和一年期以上的、在房管部门备案的正式房屋租赁手续。以上材料经审核无异议的,由中心校安排相对较近、有条件接收的学校就读。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①户口簿、法定监护人现居住地居住证明材料、身份证;②法定监护人与务工单位签订的、由法人代表签字盖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正式劳动合同、用工企业出具的工资卡(或工资表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签字)和与务工单位签订的参保证明,并保证信息真实;③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房屋所有权证或一年期以上的在房管部门备案的正式房屋租赁手续,以及能证明实际居住的相关材料。以上材料经审核无异议的,由中心校安排相对较近、有条件接收的学校就读。
(3)与区政府、谯城经开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等签订招商引资合同且已开工建设企业(以下简称招商引资企业)的外来投资者(非谯城户籍)随迁子女、在城区招商引资企业务工(非谯城户籍)的随迁子女,提供户口簿、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居住证,由区政府或区招商局出具证明,用工企业出具工资卡(或工资表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签字)并保证信息真实,经审核无异议的,由中心校(或区直学校)安排相对较近、有条件接收的学校就读。
(4)购房户子女。其法定监护人已在谯城区城区内购房(含门面房)并实际居住(或使用)者,按住房所在地划片入学。报名时需缴验户口簿、房产证(未取得房产证者,可提供购房合同和交款票据,同时提供水、电、气、物业管理费票据等实际居住证明)。
以上四类人员子女需升入初中学校的,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义务教育(小学)完成证书。
(二)农村公办学校招生
农村公办小学、初中招生实施“单校就近划片免试”入学的政策,小学全部实行免试免费划片就近入学;初中可采取小学划片对口直升或以村组等区域为招生范围进行招生。具有谯城户籍,长期生活在户口所在地乡镇的适龄儿童少年,其家长或监护人携带户口本按照区教育局规定的招生入学方式和划定的乡镇所辖学区内的学校登记入学。
(三)民办学校招生
民办中小学在坚持免试的前提下,实行就近划片招生与依法自主招生相结合的方式招生。学区实行双覆盖,即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既可以选择民办学校就读,也可以选择学区所属公办学校就读。民办中小学校不得拒收本学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招生计划须经区教育局审批,招生简章和广告须经所在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各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要依法依规实行自主报名、免试入学。在批准的计划内,优先满足学区内儿童少年就学需求。不得违规代为他人办理入学报名信息登记,也不得在校园网上发布招生信息和办理报名手续。
(四)其他特殊人群子女入学,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执行。
(1)现役军人(含武警)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残疾军人子女和援疆援藏人员子女入学,按照《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入学,按照《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先工作的通知》执行。
(2)认真做好盲聋(哑)残疾儿童、少年就学工作。对残疾儿童、少年进行全面摸底,积极组织未入学的残疾儿童少年到特教学校就读;优先安排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对不具备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有关学校要组织人员安排送教上门。
(3)认真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入学工作。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服务,全面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准确掌握留守儿童信息,将留守儿童作为控辍保学和教育服务工作的重点对象,确保每一名留守儿童按时入学。
(4)认真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入学工作。认真落实教育资助政策和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确保每个学生不因贫失学。
(5)认真做好渔民子女入学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解决渔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通知》要求,按照属地原则和申请程序,将符合入学条件的渔民子女安排到相对方便就学的公办学校。
(五)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生入学办法。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生原则上直升本校初中。要求回本学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可按照网上报名系统单独报名。
(六)建立招生入学工作预警制度。各招生学校要积极与社区、行政村对接,准确了解辖区学龄人口底数和进城务工、经商、购房等随迁人口变化趋势,综合考虑学区调整、招生压力等诸多因素,建立预警防范机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确保学校起始年级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班额招生,坚决杜绝产生新的大班额。
(七)今年起,实施义务教育的亳州六中、亳州十一中、马园小学纳入学校联盟或教育集团招生。
(八)切实加强学校联盟建设和集团化办学。通过推进集团化办学和义务教育联盟捆绑发展办学模式改革,充分发挥优质学校优势,推动各校一体化发展,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快速扩充优质教育资源,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1.拂晓中心小学联盟。在拂晓中心小学设联盟总部,分四个校区:原拂晓小学校区、原幼儿师范学校校区、汤陵小学校区、元参路校区。
2.州东中心小学联盟。在州东中心小学设联盟总部,分两个校区:州东中心小学校区、原州东分校校区。
3.估衣小学联盟。在估衣小学设联盟总部,分两个校区:估衣小学校区、黎明小学校区。
4.青云分校联盟。在青云分校设联盟总部,分两个校区:青云分校汤王大道校区、七号还原小区校区。
5.市府小学联盟。在市府小学设联盟总部,分两个校区:市府小学校区、马园小学校区。(原市府小学学区属站前社区的,划为市府小学联盟市府小学学区;原市府小学学区属马园社区的,划为市府小学联盟马园小学学区。2019年秋季马园小学校区招收的小学一年级新生,暂放在亳州四中上课,两个校区一年级统一编班,统一排课。)
6.谯城中学联盟。在谯城中学设联盟总部,分两个校区:谯城中学校区、亳州六中校区。
7.亳州二中教育管理集团。在亳州二中设集团总部,成员单位:亳州二中、亳州十一中。
2019年亳州市谯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报名条件和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