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专业主要面向与现代物流产业链相关的企事业单位,培养在生产、服务第一线能从事运输、仓储、配送、营销信息处理等技能操作性工作,具有公民基本素养和职业发展基础的应用型技能人才。结合就业需要,注重“工学结合”,注重培养学生综合能力和实践技能。教学采用“理实一体”模式,融“教、学、做”为一体,充分体现学习过程的职业性、仿真性和综合性,人才培养特别强化与物流管理领域的企事业单位的合作,确保毕业生稳就业,发展好。
职业范围:
物流运输:物流营运管理、运输计划与调度;货物配载、运输单证制作、货运监控、运输保险等岗位。
职业资格:四级《物流员》-劳动与社会保障局颁发。
仓储与配送:仓库保管、理货、拣配货、仓储机械操作、仓库安保等岗位。
职业资格:五级《仓库保管员》-劳动与社会保障局颁发。
口岸物流:报检与通关服务、国际货代、单证制作与流转、口岸快递、港区作业、保税监管等岗位。
职业资格:四级《国际货运代理员》劳动与社会保障局颁发、《报检员》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颁发。
物流营销:物流市场调查、客户接待、物流产品销售、客户服务、成本核算等岗位。
职业资格:四级《物流员》-劳动与社会保障局颁发。
合作企业:白银有色金属集团铁路物流总公司、甘肃鼎丰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江苏新宁物流有限责任公司、顺丰快递有限公司。
校企合作
学院十分重视对外交流与合作,与白银有色集团、用友新道、中兴通讯、中船集团、达内教育集团等领航企业100多家签订了校企合作协议,实现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不断推动校企双方的深度融合。依托“一带一路”战略,作为教育部职业教育“走出去”首批试点8所院校之一,针对赞比亚中资企业和当地社会需求开展职业教育和培训,架起了通往世界的立交桥。与兰州大学、兰州理工大学、山东商业学院、黄淮学院等高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合作。
2014年,与北京中德诺浩集团联合创办了“中德诺浩汽车学院”,引入基于德国职教模式的优质教学资源,实现教学一体化。
2015年,与山东奥太合作,建成“弧焊机器人西北培训基地”。
2016年,与华中数控股份公司联合建设“工业机器人应用中心”,打造智能制造新平台,为工业机器人专业建设和一体化教学推进插上了腾飞的翅膀。
2016年,与新道科技公司合作共建“创新创业学院”,搭建起集学生创新创业、实习实训、项目孵化、综合服务为一体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成为开展商科类跨专业综合实训,各专业创新创业教育和企业孵化的理想之地。
2017年成立德克特互联网学院,构建起信息技术专业发展新平台。
2018年,与达内教育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全面开启信息类专业共建,推进学校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步伐,拓展师生的创新育人意识,畅通毕业生就业渠道。
2019年,与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校企合作协议,为校企双方进一步开展深层次合作,共同培养社会发展需要的高技能人才提供了新的契机,并成立澳柯玛订单班。
收费政策
学院收费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和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所有专业学费4500元/年。住宿费1100元/年,四人间。家境经济困难学生,符合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条件者,持录取通知书前往当地生源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贷款。
凡被综合评价招生和“五年一贯制”转段招生录取的新生进入学校后,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完全一致。
国际交流
“一带一路”走出去--赞比亚企业员工培训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依托全国有色金属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把中国有色矿业集团作为试点企业,在有色金属行业开展职业教育“走出去”试点。我院被确定为8所开展“走出去”试点项目学校之一。我系三名教师组成的第一批人员到达赞比亚接受援教培训,同时承担有色金属行业在赞比亚企业员工有关选矿和冶金专业的技术培训。
资助政策
1、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名额分配由甘肃省教育厅资助管理中心分配下达。
2、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名额分配由甘肃省教育厅资助管理中心分配下达。
3、国家助学金
奖励标准为一等每人每年3800元、二等每人每年3200元、三等每人每年2600元。名额分配由甘肃省教育厅资助管理中心分配下达。
4、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不需要担保或抵押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用,每学年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贷款期限长不超过20年。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支付,并按约定偿还本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有两种模式:一是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即通过就读学校向经办银行申请;二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即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
5、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及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施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对退役后复学的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实行学费减免。补偿代偿金额根据学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退役复学学费减免金额按照实际收取学费确定,每生每年均不高于8000元。
6、退役士兵教育资助
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给予教育资助。内容包括:一是学费资助;二是家庭经济困难退役士兵学生生活费资助;三是其他奖助学金资助。学费资助标准,按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学费标准,每学年高不超过8000元。生活费及其他奖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国家现行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7、勤工助学
学校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并为学生提供校外勤工助学机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劳动报酬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制定的低工资标准或居民低生活保障标准。
2019年白银矿冶职业技术学院物流管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