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自治区教育厅及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等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二)学院成立以书记、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招生考试、录取过程中的重要问题决策。主管副院长具体负责2019年单独招生工作。为保证单独招生工作有序进行,招生工作期间设考务组、招生组、纪检组、面试组、后勤保卫组五个工作组,具体分工如下。
考务组:负责组织命题考试(笔试)、阅卷、汇总成绩、考生纸质成绩保存等。
招生组:负责单独招生宣传、信息核准、新生录取、办理录取手续等,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其他工作。
纪检组:负责招生录取全过程的纪检监督,保证录取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面试组:负责所有参加单独招生学生面试、评分、保存面试成绩等工作。
后勤保卫组:负责单独招生面试及考试中的各项后勤服务及面试、考试场所的安全、保卫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