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成绩构成
总成绩=初试成绩×50%+(英语复试成绩+专业课复试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50%
(二)有下列情况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外语成绩必须达到校内单科合格线,否则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考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三)在复试基础上,结合考生初试成绩,由各学位点计算总成绩并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处。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按照教育部和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相关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期间名单不得修改。未经招生单位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注册学籍。
公示期满后,将拟录取名单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上报平台的信息为准。
答案来源于:2019年包头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2019年包头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负责汇总考生总成绩,并按分数高低进行排序,按照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