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全国统考或联考科目成绩有异议的考生,我校将统一受理后提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处理。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经过复核后在规定时间内答复考生,考生可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查看复核结果。
2.对考试自命题成绩有异议且理由切实充分的考生,请按要求填写《包头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复核申请表》(见附件),并在受理期限内将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复印件发至研究生处公邮(yjsc@***.cn),逾期不候。自命题科目成绩由我校研究生考试评卷工作小组进行复核。复核结果将及时报送自治区考试中心,并通过邮件告知考生本人。考生务必准确填写本人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
2019年包头师范学院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复核复核程序类似问题答案